根據商務部公告2014年第23號,《廢紙分類等級規范》(SB/T11058-2013)于201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廢紙分類等級規范》根據廢紙的來源和用途,將廢紙劃分為八類25個品級:廢報紙、廢紙箱、廢書刊雜志、廢銅版紙、廢卡紙、廢牛皮紙、廢頁子紙、特種廢紙,并按照廢紙質量、禁物含量、不合格廢紙含量、水分含量的不同對每一類廢紙進行2-4個等級的劃分,依據目前市場實際交易習慣為基礎制定,同時高于交易標準,可操作性強。標號制符合國際通用準則,利于電子交易。
我國造紙行業的廢紙原料需求由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共同支撐,而國外有些國家都有明確的分類和質量標準,相比之下國內廢紙分類不一,質檢標準千差萬別,定價混亂,叫法各異,不僅嚴重阻礙了廢紙在全國市場內的流通,同時也為交易雙方帶來過高的交易成本,造成廢紙價格南北差異大,東西差異大,不能有效調節市場需求。同時由于廢紙分類定價體系沒有標準,造紙企業更愿選擇進口廢紙作為原料,使國內產生的大量廢紙沒有得到充分回收利用,影響了我國廢紙資源的回收利用效率和行業的健康發展。
新公布的《廢紙分類等級規范》將使廢紙加工和交易有標準可依,能有效解決目前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用于廢紙回收、銷售、加工、分揀、質檢、循環利用各個環節,可用于指導回收、交易、質檢、再利用,是提高廢紙回收利用效率、提升廢紙質量、促進行業規范發展的必要條件,也為下一步建立廢紙分揀打包行業準入制度提供了產品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