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元錢購得“古畫”居然是張印刷品?
《豪河
印刷www.yihaoj.com 》:家住紹興市市區的徐先生花3.5萬元錢買來一幅“古畫”,居然是張
印刷品?!一怒之下他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雙方的買賣合同,讓對方歸還畫款。2月15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本案中,被告張先生從事的是廢品收購職業,而并非書畫買賣的專業人士,在書畫的買賣上并不存在優勢,其也向徐先生如實陳述了作品的來源,也不存在利用徐先生沒有經驗的情形,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況,故判決駁回徐先生上訴,維持原判。3月1日該判決已生效。
被告職業并非書畫買賣專業人士而是廢品收購員
徐先生是一位書畫愛好者。2011年5月,得知越城區東湖鎮的張先生處有一幅《岳飛抗金》的畫?!对里w抗金》是清朝畫家黃慎作品,是一幅知名古畫。據了解,這幅畫張先生原本出價10萬元,經討價還價,雙方最終以3.5萬元價格成交。但讓徐先生沒想到的是,事后他拿著這幅畫去北京一家藝術品鑒定中心鑒定,居然被告知是一張
印刷品!也就是說,他所“淘”來的這幅畫并非清朝畫家黃慎的《岳飛抗金》,并且連贗品都算不上。
感覺自己上當受騙,徐先生曾多次和張先生協商退款,但不成功。徐先生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他與張先生之間的買賣合同。徐先生認為,假畫給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張先生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原則,屬于“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故要求對方歸還3.5萬元的購畫款。
在法院庭審中,被告張先生則認為,此畫是真是假是不是名畫,他也不知道,是原告幾次來他家看畫,成交價格也是原告同意的。而且,當時畫是攤在桌上讓他看的。據張介紹,他在收廢舊物的過程中收來了3幅“古畫”,有一幅他以7000多元價格賣給了別人,而這一幅的買主則是徐先生,前兩幅畫都是真的。
去年下半年,越城法院也委托專業機構對這幅《岳飛抗金》再次作出鑒定,鑒定結果證實此作品確系
印刷品,雙方對此均無爭議。案件的爭議焦點在于徐先生和張先生之間的買賣合同究竟該不該撤銷,張先生要不要退還徐先生3.5萬元的購畫款。
越城法院經審理認為:徐先生、張先生之間系口頭買賣合同,徐先生未能舉證證明其在購買畫作的過程中,張先生向其陳述過或承諾過畫作是清代畫家黃慎的真跡,從而誤導徐先生對畫作的認識。根據徐先生自己的陳述,其先后3次到過張先生家中看畫并協商買畫事宜,且通過網絡了解過畫家黃慎情況,張先生也向其說過畫作的來源,此“古畫”系十多年前由張先生在收廢品的時候跟紙板一起收過來,說明其對買賣的標的物是經過充分了解并多次查看的,其應該是在充分考慮買賣各項因素的情況下作出的購買決定。同時徐先生本人在庭審中也陳述過,其懷疑畫作可能不是黃慎的真跡,可能是其他畫家畫的,但認為是古畫,說明徐先生已經預見到對標的物認識可能存在的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徐先生仍購買標的物,顯然其是愿意承擔交易后可能出現的風險。綜上所述,法院認為徐先生的行為未構成重大誤解,徐先生主張撤銷合同并返還相應的購畫款,依據不足,遂作出判決,駁回了徐先生的訴訟請求。
徐先生不服,去年12月18日向紹興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今年2月15日,紹興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